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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警一大队民警近日凌晨在玄武大道开展夜查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突然靠边停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见到民警前来,驾驶员不慌不忙在车前转悠,称自己停车在等人。但交谈中,民警闻到驾驶员身上有酒味,于是立即呼叫警力增援。
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65mg/100ml,达到饮酒驾驶数值标准。这时,驾驶员才承认前一晚喝酒的事实,称酒后已经休息了很长一段时间,觉得意识很清醒才驾驶车上路的。
最终,当事驾驶员因饮酒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民警处以“驾照记12分,暂扣6个月,并处1000元罚款”的处罚。
通讯员 张真庆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曹卢杰
校对 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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