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片)
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孟凡 谭亚东)近日,陕西省商洛市洛南县人民法院巡回审判法庭在灵口镇曹窑村公开审理一起失火罪案件。
2月4日,孙某某干农活时,用打火机点燃地里荒草,起风后引燃地边荒草,继而引燃坡上林木,火势蔓延,损失较大。经鉴定,过火有林地面积51.6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6284.41元。
为增强林区群众的防火意识,发挥巡回审判法庭“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教育作用,洛南县法院决定在该村公开审理该案。孙某某系五保户,年逾古稀,听力较弱。为保障孙某某充分行使诉讼权利,让法庭旁听人员和双方当事人厘清法律事实与程序,主审法官放慢庭审节奏,按照法庭调查、举证质证、法庭辩论等庭审程序依次进行。最终,主审法官当庭宣判,被告人孙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拘役三个月,缓刑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主审法官还向法庭旁听群众发放普法书籍,宣传森林防火、打击枪爆犯罪、养老诈骗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养成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律意识。
标签:
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