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料图)
香港特区政府3月24日发表《有关香港发展家族办公室业务的政策宣言》,希望吸引全球家族办公室在香港开展业务。具体措施提到,如获立法会通过,由单一家族办公室在香港管理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FIHVs)将获得利得税豁免。港府下一步将会检视现时有关基金和附带权益的优惠税制。另据香港税务局网站,享有利得税宽减的单一家族办公室的最低资产门槛为4亿港元。
措施还包括推行新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以原有的“资本投资者入境计划”为基础,建议计划的投资范畴包括在香港上市的股票;由香港上市公司、政府、或由政府全资拥有或部分拥有的实体发行或全面保证的债券;认可机构发行的后偿债券;以及合资格的集体投资计划(包括投资相连保险计划)。除了以港币计价的资产外,港府亦会考虑以人民币计价的资产。如成功申请,申请人可与其配偶及未婚受养子女来港居住和发展。计划详情会稍后公布。
在适当保障投资者的前提下,香港监管机构将根据风险为本的原则简化中介机构对高端客户或超高资产净值个人客户的合适性评估和披露流程。
此外,港府提出将香港发展成慈善中心,为全球家族办公室和慈善家调配慈善资金。优化慈善团体申请获豁免缴税的程序。税务局会编制标准表格,便利递交申请及简化处理程序,并就申请人拟订规管文书提供进一步指引,以便就慈善宗旨作出明确陈述。就单一家族办公室在香港管理的家族投资控权工具的税务豁免而言,港府计划优化立法建议,以提高获豁免慈善团体可在家族投资控权工具享有实益权益的程度。
标签:
要文